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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明属于电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梯轿厢托架,包括电梯主体,电梯主体的左右两端均设有侧固定钢槽,电梯主体的顶端前后两侧分别安装有第一上固定组合架和第二上固定组合架,电梯主体的底端前后两侧分别第二下固定组合架和第一下固定组合架,中心活动板通过压缩弹簧分别与侧固定钢槽和内弧形板相连。该电梯轿厢托架,通过第一上固定组合架、侧固定钢槽和第一下固定组合架的配合,通过与侧固定钢槽和第一上固定组合架与第二上固定组合架的配合形成托架对电梯主体进行固定支撑,通过中心活动板和压缩弹簧与内弧形板的弹性形变减缓侧固定钢槽的冲击力,保证了电梯主体的稳定性,提高了对电梯的保护效果。 1、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协议 2、专利代理委托书 3、受让人信息指示函 4、专利转让代理委托合同 1、专利权人变更什么时候生效? (1)自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起生效。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的转移自登记日起生效,登记日即上述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2)变更手续生效前,专利局发出的通知书以及已进入专利公布或公告准备的有关事项,仍以变更前为准。 2、专利权人变更后可以更换新的专利证书吗? 根据相关法规,因专利权的转让发生著录事项变更的,不予更换专利证书。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给新专利权人出具新的专利证书。新专利权人确实需要证明其专利法律效力的,可以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是具有证明当时的专利权归属的法律效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