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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代缴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为了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费用。专利年费代缴服务是指专业的服务机构接受专利权人委托,代为监控、计算、缴纳专利年费的服务。
服务代码:YT0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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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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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384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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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A1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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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概述

    专利年费是指专利被授予专利权之后,专利权人为了维持其专利权的有效性,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在专利权有效期内逐年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费用。专利年费代缴服务是指专业的服务机构接受专利权人委托,代为监控、计算、缴纳专利年费的服务。

 

1、专利号

1、什么是“专利年度” 

    (1)授予专利权当年:是指专利申请在第N年度授权,第N年即为授权当年,以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所注明的为准。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要求缴纳第三年度的年费,即表示该案的“授权当年”为第三年度。

    (2)专利年度:是指该专利自申请日起每满一年为一个专利年度。例如,一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则自该日起至1999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一年度,自1999年6月2日至2000年6月1日为该案的第二年度……第N年度。

2、年费如何减缓?

    年费可以请求专利局给予减缓,但仅限于自授权起十年的年费。

    年费的减缓有以下几种情况:专利权人为单个,且已通过费减备案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年费;专利权人为多个,且均已通过费减备案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年费。

3、未及时缴纳年费有什么后果及补救办法?

    错过缴纳期限会产生滞纳金甚至丧失专利权,年度的计算方式以专利申请日与当年的应日为界,即从逾期的第二个月开始,逐月递增滞纳金的额度比例,基数为当年年费,逾期6个月后,官方会下达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当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下达视为收到之日起2个月期限内办理权利恢复,超过权利恢复期,权利彻底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