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购物车 合作空间

新型无效请求代理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代理是指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用户委托,对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而提供的服务,包括:代为收集无效证据、撰写和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答复审查意见及出席口头审理。
服务代码:YT000456
服务费用:¥100.00
  • 数量
    减少数量 增加数量 (库存1000
联系我们
名称:
亚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邮件:
ytzl@vip.163.com
电话:
024-23848310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8-12号沈阳国际软件园A12-421
专利摘要
交易流程
所需资料
常见问题
服务概述

    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代理是指专业服务机构接受用户委托,对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认为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而提供的服务,包括:代为收集无效证据、撰写和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答复审查意见及出席口头审理。

 

1、实用新型专利的相关信息

2、无效宣告请求授权委托书

3、无效宣告请求委托代理合同


1、实用新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1)宣告无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即,宣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
    (2)宣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